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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计划”,等你来参与

什么是“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服务内容


支教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中小学校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师范类专业优先选拔。


支医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为期1-2年的医疗卫生工作。

招募对象:医学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支农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农业(林业、水利)技术站从事为期1-2年的农业科技、扶贫工作。

招募对象: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经费保障


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2012年8月1日起)元。


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


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志愿者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


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5000元。


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其他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更多详情,请登录http://xibu.youth.cn/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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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熊飞

责编:李陈鹭

审核:王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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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小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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